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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与时代关于父子相隐的争议与反思(3)

来源:美与时代(上)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3-03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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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第三,“亲亲互隐”反映的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下,在一定的特殊情境中,当私情与公义发生冲突时,对血亲一方维护血缘亲情的肯定。一般而言,仁爱

第三,“亲亲互隐”反映的是在中国传统文化体系下,在一定的特殊情境中,当私情与公义发生冲突时,对血亲一方维护血缘亲情的肯定。一般而言,仁爱公德的合理性必建基于私德基础上。离开私德讲公德,公德只能成为一种抽象原则。但是对于私德,不同文化系统的诠释是不一样的。就中国传统文化而言,对血缘亲情的维护无疑是个人私德一个重要的方面。所谓社会公德必始于真实的血缘亲情伦理,故而《论语·学而》说:“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朱子语类》卷九十五则云:“世有以公为心而惨刻不恤者。”此可谓假借正义之名的非正义。清代程瑶田《论学小记》更明言“博大公之名”的“一公无私”之论“其弊必极于父攘子证”。

其实,“子告父”“妻告夫”此类废私情而循政法以求公义的情况,在不同历史时期皆曾发生过,且多发生在尚法、集权时期。如历史上的秦朝以法为政,《秦律》就规定:“夫有罪,妻先告,不收。一夫有罪,妻媵臣妾,衣器当收不当?不当收。”这话的意思就是丈夫有罪,如果妻子先告发的话,则妻子就不会被没收为官婢。妻子陪嫁的奴婢、衣物也不会被没收。可见,秦制中是有鼓励亲人之间互相告发的内容的。那么这种“告亲”的行为是否即意味着体现了社会公平、正义,是一种值得提倡的正直的大公无私的做法呢?皇侃《论语义疏》中曾引范宁语曰:“夫所谓直者,以不失其道也。若父子不相隐讳,则伤教破义,长不孝之风,焉以为直哉?故相隐乃可为直耳。今王法则许期亲以上得相为隐不问其罪,盖合先王之典章。”可见,古人以为“直”道乃是以人之自然血亲直情为奠基的。违反此道的直则是值得反思、警惕的。《论语·阳货》篇中,孔子有言:“恶讦以为直者。”何谓“讦”呢?何晏《论语集解》、皇侃《论语义疏》、朱熹《论语集注》、邢昺《论语注疏》、刘宝楠《论语正义》皆取“攻发人之阴私”之意。关于“讦”与“直”的差异,古人亦有所论,如三国时魏国人刘邵在《人物志》中有言:“夫纯讦性违,不能公正;依讦似直,以讦讦善……故曰:直者亦讦,讦者亦讦,其讦则同,其所以为讦则异……直而能温者,德也。直而好讦者,偏也。讦而不直者,依也。”西汉桓宽的《盐铁论·讼贤》则云:“狡而以为知,讦而以为直,不逊以为勇,其遭难,故亦宜也。”总之,在古人看来,以“讦”为“直”是不足取的。事实上,历史上的一些人常常会处于亲亲与公义相对的两难境地,因此寻求其合理的抉择变得甚是微妙。如《史记·循吏列传》载:“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坚直廉正,无所阿避。行县,道有杀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纵其父而还自系焉。使人言之王曰:‘杀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不孝也;废法纵罪,非忠也,臣罪当死。’王曰:‘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诛而死,臣职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吕氏春秋·当务》则载:“楚有直躬者,其父窃羊而谒之上,上执而将诛之。直躬者请代之,将诛矣,告吏曰:‘父窃羊而谒之,不亦信乎?父诛而代之,不亦孝乎?信且孝而诛之,国将有不诛者乎?’荆王闻之,乃不诛也。孔子闻之曰:‘异哉直躬之为信也,一父而载取名焉。’故直躬之信,不若无信。”以上二者的抉择即是具体的例证。

近现代以来,此类矛盾现象亦不断出现,而其现实抉择的方式则颇为堪忧。其原因就在于普遍意义的社会公义原则经常无限度地超越亲亲之情而不分情境地随时成为至上价值标准。由此出发,告亲乃至告师的行为得到积极的肯定,告发者成为道德典范、正义化身、法制先锋,此一现象值得反思。梁启超在20 世纪初曾认为:“我国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1903年他去美国考察回来之后,论调骤变:“是故欲铸国民,必以培养个人之私德为第一义。”[7]就是说,所谓公德是不能抽象地凌驾于私德之上而标的其存在合理性的。李零先生曾有过这样一段发人深省的讲述,他说,“文革”第一天,我父亲就是黑帮,到“文革”结束也还是黑帮,直到1979年才平反。当时,我想,我父亲是不是有问题,不知道,就算他是坏人,他就不是我父亲了吗?这时候,你就会想到孔子讲的忠和孝。孔子说,孝就是“无违”,劝父母必须委婉,不听,只能照着办,儿子不能揭发老子,老子不能揭发儿子,“直在其中矣”。这和我在“文革”中的经验满拧,我亲眼看到我的同学,出于害怕,打骂父母亲,在墙上贴辱骂父母的大字报,甚至带人抄家。他们把自己的家抄了,就没地方住了,以致流落街头,偷东西。①南方周末,2007年5月17日。那个时代发生的“父子成仇”“夫妻反目”“学生打老师”等现象无不是在“大义灭亲”的普遍性社会正义理念下发生的。故留白先生以为“鼓励一个儿子告发他父亲的危害,远比容忍一个儿子的‘沉默’更其巨大。前者不过是浮在表面的‘标’,后者才是维系人性稳定的‘本’。‘皮之不存,毛将焉附’?”[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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